法院的受理程序,「時間」是審核要件之ㄧ。債務清理法預計於 2008 年 4 月開始實施,想當然爾,許多債務人都在等這一刻,2007 年政府統計目前卡奴有至少 50 萬人,協商後又毀諾的人數持續攀高,可見屆時聲請債務清理法的債務人數絕對不在少數。
許多卡債族詢問到:「是要現在辦理破產程序,亦或是等到債務清理法實施之後,再申請對自己比較有利?」。首先,無論您是否聲請破產法,畢竟破產法與債務清理法在處理的時間較長,所以您可以先透過個別協商之處理方式來減輕自己的負債壓力,透過專業債務管理師的建議,提供給您協商的最佳談判條件。
其次,債務清理法必須要等到 2008 年 4 月,對於當務之急的債務仍舊是遠水救不了近火,卡債族可以先透過聲請破產法進入債務和解程序。與此同時,您的債務資料已經先透過一翻整理,且經由佳煇代書共同合作之律師團隊協助規劃財產清單證明、償債條件等法律文件,先將這份文案送至法官,如此一來,假設破產通過了,那表示您提早聲請成功。
假若破產未過,您的文件也已經早一步比其他債務人先送至法官面前,法官按照時間送理程序來看,最優先處理的將會是您的文件,因此到了四月時,您的案件將被優先審理。所以建議債務人無法清償債務時,可先透過專業債務管理團隊,諮詢聲請前的所有必備條件,請注意,通常自行撰寫之法律文件,較不夠專業,因此法官看到不夠專業的論點時,其實要通過的機率也會比較小。
更何況目前來說,破產法算是非訟案件,很多案件是必需要透過有打破產經驗的律師來替您解決,會比較容易通過,原因是這些律師都比較熟悉法官對於案件成立與否的觀點,通過的機率將會較大。基定貸款債務管理團隊提醒您 : 切勿隨意聽信沒有相關經驗之業者的保證,假若他都沒有成功案例可以提供您參考,又有什麼立場可以給您保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