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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您最好不要退直接將原抵押權人部份向保險公司變更為「無」但必須提供塗銷清償證明影本,證明貸款已經清償如此一來,未來假設有事故發生的話,受益人的第一順位就是被保險人而非銀行首先恭禧你貸款還清,但我建議不要退,直接將原抵押權人部份向保險公司變更為:無,但必須提供塗銷清償證明影本即可 ( 代表你的貸款已清償 ) 這樣子未來假設有事故發生的話受益人第一順位就是被保險人而非銀行

至於建議你不要退的原因以前火險可以買長期,最長是 30 年,但是現在已變更為一年制的,且現在要買火險還必須加買基本強制地震險,一年保費要 1459,這個都還不包括你的建築物及你裡面動產的保費囉,所以一張單最最少要也近 2000 元且是一年,如果換算 20 年的話要 40,000 元,你的原保單保費我想應該不到 20,000 元吧 ! 所以我建議保留你原保障,必須貸款還清但也要住的安心呀!沒有事故發生是最好的,假設有的話,至少你可以向保險公司申請求償,不是嗎?


房貸提前還完 可以將先前的火險費用申請退費嗎 ?